「夢想十二家」是文創禿鷹?(林筱庭)

濃濃的「馬友友」成分、決標金額一模一樣,且評審委員不須做利益迴避、拿納稅人的錢做穩賺不賠的生意......,十二家得標的創投公司被文化界質疑為「文創禿鷹」。而自認被誤解的創投公司,為何還願意蹚文創創投的渾水?其中到底有多少利潤?除了搖頭大嘆「夢想十二家」風暴讓文化部士氣低迷之外,龍應台還能做什麼?

一百億文創基金釀成文創風暴
文化部長龍應台一上任就忙得很,光替前任首長滅火,就搞得一個頭兩個大。尤其對於延燒了兩百五十天有餘治絲益棼的「夢想家」爭議,龍應台好像還無從理清究竟是如何在一個晚上就燒掉二.三億元;緊接著,又傳出去年通過的文創投資計畫有圖利之嫌,遭文化界質疑是「夢想十二家」,讓龍應台不禁搖頭大嘆,「這些風暴讓文化部裡的士氣變得很低迷!」
這個文創風暴,外界霧裡看花,而實情究竟是如何?
「夢想十二家」的爭議,起因於國發基金二○一○年五月通過的「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其中編列新台幣一百億元,由文建會( 現文化部文創發展司)主導,以成立信託專戶方式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採限制性招標,去年六月由十二家創投業者得標。
然而,這十二家創投業者如今卻接連遭質疑是「夢想家」的另外十二個分身,台聯立委林世嘉率先出面質疑,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李應元繼而跳出來炮轟文建會打造「文創禿鷹」。
為此,文創創投業者也是一肚子苦水,站在生意人立場,投資不是慈善事業,自然要選商業化、能回收利益的投資標的,而且原創人不擅長財務規劃,創投業者籌資能力強,如果雙方合作可以把格局擴大,對彼此都是加分。
不過,投資文創有時像賭博一樣,未必能夠獲得高收益,何以創投業者仍願意投入文創市場?林世嘉認為,或許從其採購制度更能看出些端倪。

疑點一
穩賺不賠的投資生意?
翻開文建會「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勞務採購案的需求說明書,關於經費預算白紙黑字載明:「本採購案經費為支付廠商之管理費,由國發基金提撥支應,以新台幣七.七六億元為上限」、「每年計算二%分期支付管理費,......各專業管理公司合計累積投資金額以新台幣六○億元為上限」、「自投資的淨收益提撥二○%支付乙方做為績效獎金」。
林世嘉分析,國發基金投資六十億元,其中提撥七.七六億元的管理費,算算就占一三%,遠高於一般管理費行情的二.五%,「甚至還提撥投資『淨收益』的二○%做為績效獎金,換句話說,就是拿國家的錢去做生意,賠錢賠國家的,賺錢就放到自己口袋,天下哪有那麼好的生意?」林世嘉質疑,拿納稅人的錢去做自己生意,甚至穩賺不賠,簡直離譜至極。
疑點二 
十二家得標背景「馬友友」?
這十二家得標的創投公司,有六家是在去年一月文創法通過後才成立的,其中中影管理顧問、台灣文創一號、柏合麗創投管理顧問、實聯學學投資顧問、豐利管理顧問等五家,更是在去年五月國發基金通過該方案後才成立。據瞭解,這幾家業者多是為參與此案才申請設立。而且得標公司設立時間都是在一○年八月至一一年三月間,<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通過後才陸續設立,再加上出資者背景,在在引起外界猜測與聯想。
台灣科技藝術教育協會理事長、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駱麗真指出,除設立時間外,不少得標的創投業者多是趕在投標前才變更公司的營業項目,事實上在變更之前這些公司根本與文創產業無關。「結果變更後還剛剛好得標,那麼巧的事都在發生在這十二家?」
細看得標的廠商背景,有不少是被外界認定為親國民黨政府的「馬友友」企業。例如中影管顧,背後大股東是正崴董事長郭台強,他買下「三中」之一的中影,為馬英九解了棘手黨產問題之圍,他還是馬英九總統競選總部的房東,其長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更在關鍵時刻站出來背書挺馬,毫無疑問是「馬友友」。
富蘭克林文創創投幕後老闆是劉吉人,他是直接隸屬於總統府的文化總會執行委員、副會長,更是前財政部長錢純的女婿,黨政關係良好。在國民黨出售黨產中投時,劉吉人的富蘭克林投顧數次參與投資,甚是捧場。
實聯學學投顧大股東林伯實,是台玻集團董事長,長期支持國民黨,去年底受邀出任海基會董事,與高層關係自不在話下。
和利財顧董事長周大任,為台灣哈佛大學校友會理事,而馬英九擔任名譽會長,「學統」純正,和馬英九是學長學弟關係,而且周大任在郝龍斌選台北市長時,也為郝站台讚聲。
這十二家得標業者,除了和國民黨、馬英九關係匪淺,甚至參與競標的二十四家廠商中,其中三間:華登國際管顧、漢友投顧公司、首席財務管顧的公司登記地址,都在相同地址上下不同樓層,最後由華登國際管顧得標,另兩家陪榜,令人懷疑有圍標嫌疑。
更離譜的是,翻開該案的「決標公告」,可以發現得標的十二家公司,其決標金額通通都是六千四百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試想,每間公司的投資策略、標的與操作都不一樣,卻能編出一模一樣的管理費用,李應元大批匪夷所思,「也太巧了!」
未得標的十二家公司,其未得標原因都是「規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熟諳評選機制的知情人士分析:「若是規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早在書面審查時就不可能過關,絕不可能還進到決標做實質審查。」這表示官方處理決標過程太粗糙,連未得標原因都懶得想理由。
曾參與競標的之初創投創辦人林之晨得知未得標原因後也大呼:「這絕不可能!」林之晨說,當初是創投公會力邀才決定參與競標,若是第一輪書面資料不符,根本不可能進到第二輪,對於未得標原因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疑點三 
肥水不落外人田 利益不用迴避?
目前爭議最大的文創一號,卻引來外界質疑,創投業者股東身兼投資標的公司負責人或幕後投資者,猶如右手向國家掏錢,左手將錢放進自己口袋,顯然有違利益迴避原則。
據瞭解,文創一號已陸續投資華星娛樂公司的「華人星光大道」及南方島公司的電影《 花漾》,文建會也已搭配投資五千七百萬元,其中知名製作人王偉忠不僅是「文創一號」創意總監及董事,更是這些投資標案製作與行銷公的背後負責人。
林世嘉認為,投資案表面上是政府與民間相對出資,但實際上業界一般做法只會將政府投資的錢拿去「運作」,民間投資者一毛錢都不用出,還先賺了一筆管理費,開始有收益後再賺一筆績效獎金。「一般操作模式就是這樣子,業者不會那麼笨,拿自己的錢跟政府去玩。」
「尤其王偉忠投資自己的製作公司製作的節目,就先賺一手,節目有收益的話,也一定會先分一半以上,政府實際上能拿回多少?」林世嘉說,這很難逃自肥嫌疑,的確是應該要做到利益迴避。
對此,王偉忠以《 賽德克.巴萊》為例解釋,「文建會投資《 賽德克.巴萊》,魏德聖也投資《 賽德克.巴萊》,不可能說就不讓魏德聖做導演。」王偉忠說,文創一號因覺得他公司製作的節目不錯而選擇投資,但舉行創投審核會時,他並未參與。
「其實也沒競業禁止,是沒有說關係人不能去做,這行業的特質就是這樣。」王偉忠表示,自己從十九歲入行到現在,當然希望把該行業做大,讓未來更多年輕人參與,「我沒搶文化人飯吃,我也有創意。」
文創一號總經理方國健說,文創一號邀科技業出資,自然不能以外行領導內行,因此找來王偉忠當創意總監也掛席一董事,「這是所有股東及董事都同意也樂見的事情,我們需要有人幫忙篩選。」
「利益迴避的責任該是在政府,這是政府的策略機制及政策選擇,該受批評的是政府而非文化人及創投公司。」龍應台表示,解釋社會疑慮是未來首要目標,同時也希望能頂住社會壓力,與社會充分溝通。
疑點四 
政府聽創投,創投看大陸?
然而,該追問的絕對不僅僅是其中利益牽扯的裙帶關係,更該問問此「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耗資百億元,是否就真能振興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
日前在文化部召開的二○一二文化國是論壇,導演王小棣就丟出如此疑問,「台灣的文創產業還沒自己的特色,這麼快就與創投合作,是否太快?」王小棣認為,台灣長期不關心文創產業,如今看到韓國做出點成績,政府跟著丟出一筆錢說要鼓勵投資文創,恐怕執行過程會太粗糙。
劇場導演鴻鴻引用文建會編纂的《 台灣大百科》說,「文化創意產業要有卓越發展,須以堅強的純藝術美學核心圈為基礎,否則難以產出具有經濟價值的衍生性文化產品。若將純藝術納入文化創意產業,須避免採取產業化的經營管理模式才能自主、蓬勃發展。」
鴻鴻說,「沒想到現在經營藝人也是文化創意產業,為什麼要花文化部的力氣做這些事情?」鴻鴻說,現在做出版藝術、表演藝術的每年卻分不到兩億元,所有團隊共同分這些錢,「在吃都吃不飽的當下,看到創投幾十億元的錢在那,非常刺眼、難聽。」
王小棣也說,如果政府的政策是聽創投的,而創投業者聽大陸的,「那我們是不是要趕快去叫大陸爸爸?」呼籲文化部得回頭好好檢視文創產業政策,找出台灣本土的價值、展現文化特色,不能只聽創投業者,光做會賺錢的產業。
龍應台私底下表示,無可諱言這的確是全世界都正面臨的挑戰,崛起的中國像一艘巨大的航空母艦,一旦轉向,全世界都要朝那看,「各國都在想辦法解決,文化部自然也會想辦法避免。」
的確,文化力向來是跟著政治與經濟影響力而來,但文化的核心價值畢竟不是追求全球都一樣標準化的跨國產業,更不是一切向大國看,否則這世界就沒有多元文化了。台灣如何保留獨有的文化色彩,又能擴大市場,或許這正是馬政府力邀作家龍應台出任文化部長的原因。台灣文創將如何走出一條路,讓這領域的好手找到可以發揮的舞台,而非獨厚資本家,也非瞄準中國此單一大市場,這將是龍應台及其團隊的考驗。

作者為新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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