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投資 綠委痛批:竟然投資法籍魔術師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1 楊宗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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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積極推動國家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然而4月間被立法委員踢爆王偉忠拿國發基金投資自家公司,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台聯立委林世嘉今(11)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指文化部投資文創產業卻未依比例派任董事,而規定僅限投資「國內」文創業者,卻連「法籍華裔」魔術師YIF的魔法胡同娛樂公司都在內,文化部明顯違法失職。文化部則以新聞稿回應表示,一切均符合相關法規辦理,至於共同投資部分也依據規定,都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審查過程也都很嚴謹。

李應元與林世嘉2人今天上午共同召開「文化界的豆腐渣工程」記者會,痛陳文化部投資文創產業浮濫,除了之前被披露的王偉忠拿國發基金投資自家公司的「自肥事件」,連華人星光大道、魔術師YIF等並非文創項目的公司也來瓜分資源。他們呼籲文化部長龍應台出面說明,並重新整頓文創投資的資源分配問題。

李應元指出,今年4月爆發台灣文創一號公司董事王偉忠拿國發基金投資所屬的華星娛樂公司(2200萬元)與南方島公司(3500萬元),6月再被披露另一家吉富文創也拿國發基金投資王偉忠的華星娛樂(800萬元),之後王偉忠仍不利益迴避,再拿國發基金1800萬元投資其魔法胡同公司,總計王偉忠一人就拿了8300萬元,占文創投資總額的1/3非常不合理。

林世嘉痛批,文創投資資源分配充斥「馬友友」,連「外國人」也名列文化創投之列。她說,根據文化部相關作業要點規定,「投資範圍限於國內文化創意業者」,投標說明書也已規範,但以魔術師YIF為主體的魔法胡同公司卻能拿到經費,據聞YIF是中國東北人,卻包裝成「法籍華裔」,無論怎麼說都稱不上「國內」。

林世嘉也說,依照文化部的委辦契約,創投公司如果取得被投資事業董監事席次,應該就文化部與創投公司的持股比例推派董監代表,但文化部卻涉嫌怠惰,完全沒有推派董監事,尤其是拿了國家經費超過8000萬元以上的王偉忠所屬公司,文化部一個董監事都沒派任,政府出錢卻無法落實監督實在太誇張。

諷刺作家馮光遠則表示,王偉忠對娛樂圈有其貢獻,但文化部的投資應該要透明,尤其是王偉忠做的都不是原創,文化部應該把錢投資在原創內容上,而不是把資源都分給「馬友友」。他也痛批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把大筆預算補助給王偉忠、賴聲川等「馬友友」,下台後還去上王偉忠的電視節目,實在有違利益衝突原則。

針對立委的質疑,文化部並未派人到場說明,只在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文化部扶植之文創產業,均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之產業範疇;在獎勵措施上,文化部也都依法依約辦理。至於文創共同投資部分,文化部已依據「文化部共同投資之投資原則與申請流程」,文創共同投資相關作業均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以避免不當之利益輸送,投資過程作業審議嚴謹,善盡行政管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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