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王偉忠做很多事沒文化意義 卻充滿賺錢意義

民進黨李應元與台聯立委林世嘉11日召開記者會,作家馮光遠也一同與會(如下圖,李應元辦公室提供),他們指擔任台灣文創1號公司董事的王偉忠,以國發基金投資其華星娛樂公司後,仍繼續以國發基金投資自己的魔法胡同公司,一人就拿了8300萬;馮光遠更直言,王偉忠做了很多事在文化上沒意義,卻充滿賺錢意義。


文建會的「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共委託12家創投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完成14個投資標的,總金額約3億,而王偉忠一人以國發基金投資其公司,就將近占了總額3億元的三分之一;據了解,華星娛樂是主要以《華人星光大道》歌唱選秀節目為主軸的公司,而魔法胡同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魔術師YIF為主體的個人演藝經紀公司。

以「文化人」自居的馮光遠對此表示,王偉忠的許多事以文化面來說,他覺得沒什麼了不起;他更犀利批評,「王偉忠做了很多事,在文化上的意義是沒什麼意義的,但是賺錢的意義是充滿意義。」

其實,馮光遠對於王偉忠的質疑已經不是第一回,6月底文化部舉行的「2012文化國是論壇」中,馮(如下圖資料照片,翻攝自文化部網站)和詩人鴻鴻等就發問,懷疑經紀業也算是創意產業?文藝界一次只獲得5萬、10萬補助,王卻一次拿幾千萬?而且他做的並不是原創(意指製作節目、藝人經紀)。


王偉忠當時回應,自己本不想做文創投資,但因法令、環境在變,也有創投公司朋友一直找他談,最後才決定參與,幫忙提供一些案子做為參考。而有人質疑文化部拿錢給王偉忠做節目,他則表示,《華人星光大道》半年做一季的方式,再賣版權給電視台,可累積節目能量,培養節目成為華人龍頭地位,不一定要靠電視台;他更語調高亢說,「我來自演藝圈,當然要幫演藝圈講話,我靠自己努力有什麼錯?」

對於馮光遠等人11日的質疑,文化部隨即發出聲明澄清,表示在文創共同投資的部分,文化部都有照「文化部共同投資之投資原則與申請流程」,強調相關作業都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更稱「投資過程作業審議嚴謹,善盡行政管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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