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下 反民主的濫權政府 (洪淳琦)

文/洪淳琦
責任編輯/曾福全

圖/ 7/31早上青年反服貿佔領立法院行動,學生成功翻過鐵柵欄,反遭警方團團圍住,過程激烈扭打


(本文為洪律師於「反黑箱協議、要生存權利」晚會上的發言稿)


今天我站在這裡,我是一個法律人、一個律師、也是關心各種文化社會議題的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的成員。我以一個法律人的判斷,在這裡提醒我們的立法院、我們的政府、還有關心兩岸服貿協議的在場所有人。



第一, 我們一定要強力監督立法院審議兩岸服貿協議。如在本次臨時會兩周內就要倉促通過,完全是政府繼續黑箱作業,違反民主、透明原則。另一方面,如果本次臨時會立法院真要決定審查服貿協議,我個人的意見是,服貿協議經雙方代表談判、簽訂了,現在要我們這一方片面修改任何一個條文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如果立法院還遵照朝野協議進行逐條逐項審查表決,只要有服貿協議的原文中任何一條沒辦法獲得立法院共識,事實上就代表立法院不同意服貿協議裡面的內容。那就代表服貿協議就”確定”應該整部退回,重啟談判。



第二, 不管是江宜樺院長、國台辦發言人,對於我們提出兩岸服貿協議的質疑,他們說:”服貿協議有緊急情況磋商條款,一旦我國行業遭受中資影響,可要求對方更改。”而我要說,提出緊急協商只是一個假的解決方法,只是紙上富貴,沒有任何實質的功能。緊急協商條款,不是說要求對方更改,對方就要更改。我們本來就不期待政府替我們把關,替我們的產業爭取權利,因為政府如果要替我們把關,他早就在現在就替我們把關,不會秘密簽訂這個協議。就算政府真的替我們把關,提出緊急協商,協議條文是說對方也要答應、配合才行。對方又為什麼要答應我們?



第三, 針對文化部我也有話要說。現在關於兩岸服貿協定的經濟影響評估做出來了,能夠達到經濟成長的目標很有限。同時,服貿協定對於出版、表演藝術等文化事業的衝擊,對我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也會造成衝擊,但是文化部沒有站出來說一句話。我上次曾經質疑文化部為什麼沒有文化影響評估?文化部代表官員說,他們有作。只是,在協議都簽訂了,才剛開始想要做,什麼時候會做完?也不清楚。做完評估後,會公開讓我們知道嗎?還不一定。這樣的文化影響評估報告,我們要嗎?這樣的文化部,我們能滿意嗎?



第四, 我們的總統凡事就愛說依法行政,連帶影響到現在所有官員都掛在嘴邊。為什麼有依法行政原則?法律上的用意,是要求行政機關,只能依人民意見作事。而法律,就是人民意見的化身。沒有人民意見作為基礎的行政措施,就不可能是依法行政。沒有經過公開討論就黑箱作業,再靠法律技術要強行過關的兩岸服貿協議,內容本身就算無懈可擊,也已經違背民主原則!更何況,內容本身有那麼多爭議!



最後,請不要再拿法律來玩弄我們。法律也可以是我們反抗的工具。現在,警察可以拿刑法的公共危險罪任意拘捕人民,我們也可以用刑法的「濫用職權追訴處罰罪」或妨害自由罪,對警察及幕後主使者提出告發、告訴!同樣的,政府、立法院如果要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讓兩岸服貿協議自動生效的法律來對抗我們,我們也可以拿同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的法條來對抗!該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規定,"受委託"處理兩岸事務或協商簽署協議的人,如果逾越委託範圍,對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造成損害,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要說,總統、負責談判的代表,你們不顧及人民的意願,你們已經逾越了人民的委託範圍,已經影響到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違反法律的,違反國家安全的,是你們,不是我們。也請不要再醜化依法行政這一個詞彙。謝謝大家。



2013/7/27 洪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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